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4-12 14:32:17
   
李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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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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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民事诉讼请求管辖的确定是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或者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

二、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问题回复如下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包括很多,问题过于笼统,仅将部分相关法律条文列出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三、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管辖有哪些规定

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是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的上诉期、被上诉人的答辩期也都是30天,并且经法院准许还可以延长。
诉讼管辖的规定有

1、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的管辖。

2、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3、应诉管辖。

4、专属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247条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的上诉期、被上诉人的答辩期也都是30天,并且经法院准许还可以延长。

四、行政诉讼怎样确定管辖,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
[2《行政诉讼法》 第十五条
[3《行政诉讼法》 第十六条
[4《行政诉讼法》 第十七条
[1《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
[2《行政诉讼法》 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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