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诺书上的担保物是否有效,债务人承诺
对于承诺书上的担保物是否有效,债务人承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你好,关于债务人在承诺书上承诺的担保物有效吗的问题,请参考以下:
1,债权人不保证有效性。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保证人保证按照约定的担保合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般的或连带担保责任)。
2,被担保人,只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债务人签署。该担保可以看作是由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人承担的相应担保责任,债务人需要清偿保证人承担责任,但不保证多大的实际意义。
3,如果你说,“我只限于担保,担保人,如果还没有,我没有报答他,”这意味着有一个与你的贷款人签订担保协议,这是简单的道理。所以,要么你没有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或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抵押品)。
二、承诺书是否需要见证人和担保人
承诺书一般不需要见证人和担保人,只需要承诺人签名盖手印,但有见证人最好。
1.一般保证人有一个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三、承诺书需要见证人和担保人吗
承诺书一般不需要见证人和担保人,只需要承诺人签名盖手印,但有见证人最好。一般保证人有一个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四、请问一下关于承诺书需要见证人吗
承诺书不需要见证人。只要承诺书表达的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该承诺书就能生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
[2《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五、仅有承诺书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1、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责任是产生于担保人对债权人的承诺,即担保人允诺在债务未得到清偿时,担保人依其允诺承担代为履行债务或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
2、《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的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2《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3《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条
[4《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