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监护权遗嘱是什么意思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就是他的父母。无父母或父母不能行使亲权以及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他人保护的权利也是监护权。
二、关于监护权,监护人去世以后孩子的监护权归谁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三、孩子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有没有规定?
孩子监护人的权利是保管财产等相关的权利。义务是主要指的就是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除此之外还需要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到学校科学文化等相关的知识教育,同时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是需要进行正确的教育。
四、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其监护权可以终止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是可以终止的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一)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二)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五、遗嘱指定监护是遗嘱监护吗
关于
工伤认定在哪里办理这个问题,一、 办理机构 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二、 申办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中,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
2、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