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吊销的公司可以吸收合并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被吊销的公司不可以吸收合并。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因此,被吊销的公司不可以吸收合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因本法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二、被吊销的公司是否可以吸收合并
被吊销的公司不可以吸收合并。被吊销的公司无法恢复,因此不可以吸收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三、公司被吊销法人可以做股东吗公司法人股东被吊销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是对公司法人股东被吊销的解答。
引用法规
[1《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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