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机网站上建立虚拟赌博网站构成开设赌场罪吗开设赌场的罪与罚

在计算机网站上建立虚拟赌博网站构成开设赌场罪吗开设赌场的罪与罚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3-13 16:04:30
   
花世铭律师
花世铭律师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解决方案
治安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在计算机网站上建立虚拟赌博网站构成开设赌场罪吗开设赌场的罪与罚
在计算机网站上建立虚拟赌博网站构成开设赌场罪吗开设赌场的罪与罚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在计算机网站上建立虚拟赌博网站构成开设赌场罪吗开设赌场的罪与罚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在计算机网站上建立虚拟赌博网站,构成开设赌场罪吗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二、赌博网站触犯什么法律

赌博网站触犯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引用法规
[1《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条
[2《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零三条

三、游戏厅赌博罪立案标准,赌博罪的立案标准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与立案追诉第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五千元以上的第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量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第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第四,组织中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应予以立案追诉,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获取的款物属于赌资。

四、赌博罪怎么判,怎样认定赌博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认定 (一)本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日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二)赌博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取得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主要特征在于“骗”,赌博犯罪中往往也伴有欺骗活动,但这种欺骗与诈骗罪中的欺骗是不同的。赌博罪中的欺骗即制造虚假事实,是要引诱他人参加赌博,而赌博活动本身则是凭偶然之事实决定输赢,其目的仍在于通过赌博达到营利的目的,而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按有关司法解释,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骗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退还的,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 但是对以赌博为名,行诈骗之实,比如参赌一方在赌具中弄虚作假,或者采用黑话、暗语为号,诱骗另一方与之赌博,诈骗对方的财物的行为应构成诈骗罪。因为构成赌博罪要求决定输赢的偶然事实必须为共赌者所不预知,如为共赌者一方所预知,而参赌对方毫不知情,则预知胜负的一方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特征,应以诈骗罪论处。 以上就是赌博罪怎么判的答案了。

五、网络平台赌博抓到什么罪名规定是什么

网络平台赌博被抓,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涉嫌赌博罪。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2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最快5秒响应
继续阅读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计算机网站上建立虚拟赌博网站构成开设赌场罪吗开设赌场的罪与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380

大家都在问

刑事判决书,速裁程序,㝍另查明被告有驾证,我查到被告驾证是转销的状态,原告应该咋办 听律
听律 的回答
根据以上法律,针对被告驾证是转销的状态,原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于守洵
于守洵 的回答
【法律意见】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
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本地在线律师

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

城市律师
分类律师
展开全部
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在计算机网站上建立虚拟赌博网站构成开设赌场罪吗开设赌场的罪与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