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调解书的效力究竟怎样认定

医疗损害调解书的效力究竟怎样认定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3-08 14:16:59
   
杨朝伟律师
杨朝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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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医疗事故已成为我国难以回避的问题,对此患者若想要获得赔偿则需要确认医院对医疗事故所造成的责任程度。
医疗损害调解书的效力究竟怎样认定
医疗损害调解书的效力究竟怎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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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调解书的效力究竟怎样认定

1、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有效。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引用法规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二、医疗损害调解书的效力怎样认定

(一)对医疗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部门、公证机关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见,由法院调解赔偿,不是解决原理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
(二)私人调解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如何确定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法律上如何认定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类型之一,是指医疗机构及医疗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技术上的高度注意义务,具有违背当时的医疗水平的技术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损害责任。这种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必须具备医疗技术过失的要件,即违背当时医疗水平的疏忽和懈怠,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因而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法律特征是

1、构成医疗技术损害责任以具有医疗过失为前提;

2、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过失是医疗技术过失;

3、医疗技术过失的认定方式主要是原告证明;

4、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损害事实只包括人身损害事实。构成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2、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损害事实是人身损害事实;

3、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因果关系;

4、医疗技术过失。
一、医疗侵权的责任是什么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中医疗责任程度怎么认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四、怎样确定医疗损害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民法总则》第135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民法总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因此,对于此类医疗纠纷,可以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那么可以以鉴定结论为依据向法院起诉,并要求校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如果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医院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则可以依法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医院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属于身体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应是1年,自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规
[1《民法总则》 第135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1《民法总则》 第136条

五、我想请教一下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认定是什么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提供病患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
在诉讼中,对于责任构成的医疗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因果关系的证明,由受害患者一方负责证明。在此基础上实行过错推定,将医疗过失的举证责任全部归之于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一方认为自己不存在医疗过失,须自己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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