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未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您好,针对您的强制执行未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问题解答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二、行政处理决定申请强制执行依据管辖法院是哪里,有没有法律依据
行政处理决定申请强制执行依据管辖法院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一般是可以由行政机关或者是第三人进行申请,但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是需要确定当事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依法实施的。
三、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生效的法律文书,主要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仲裁机关的裁决书;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
2、执行的必须具有给付的,即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交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产、金钱或履行一定的义务、具有可执行性。
3、合同一方当事人在生效判决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自觉履行合同义务。
4、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执行申请,现在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都为自身盘生效之日起两年!
四、强制执行的公证文书可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公证文书,能够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两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五、法院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么
关于法院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的回答见下法院调解,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送达双方当事人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产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