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受理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受理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2-28 12:29:12
   
李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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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医疗事故已成为我国难以回避的问题,对此患者若想要获得赔偿则需要确认医院对医疗事故所造成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受理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受理条件是什么?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医疗事故受理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医疗事故受理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受理条件是什么?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医疗事故类型案件的时候,现在如果要提出司法鉴定的情况之下,那么是需要通过书面的方式提出来的。如果说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关于司法鉴定这个问题能够达成一致的话,是可以共同的通过书面的方式委托当地的医学会来办理鉴定。

二、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的处理

您好,关于“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的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2021年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谓“处理医疗事故”,在本条例中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或者应当事人的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
这里的“处理”仅指行政机关的处理,不包括医疗事故的其他处理途径。如行政处罚医疗事故时可依本条例第50条的规定进行赔偿。
但该条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处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时只起参照作用。对医疗事故的处理,涉及的方面较多,不仅是医患双方,还有直接或者间接涉及患者的家属、亲友,涉及到发生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的亲属等,同时还会对医院的管理、信用及社会产生影响。
因此,处理医疗事故时必须慎重,无论是对哪一方面的处理,都必须处理正确、得当,这样才能有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正确处理医疗事故,可以说是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处理医疗事故追求的最终目的,也是最高要求,是制定本条例的首要宗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三、医疗事故致死起诉受理的条件是什么

1、受理条件有医患关系;医疗行为违法、违规;患者有损害后果;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患者有经济损失;在诉讼时效内。

2、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就诊资料、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四、医疗事故的处理途径有哪些,医疗事故处理的方法

对于医疗事故的处理途径有哪些,医疗事故处理的方法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处理医疗纠纷有三大途径协商、行政处理、诉讼。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解决纠纷,医患双方都需要法律规定准备相应的证据。患方要及时要求复印甚至封存病历资料,封存引起争议的药品等实物,保留有关就诊的单据等以防个别医疗机构篡改病历、推卸责任;医疗机构更要依法联系患方共同封存物品、及时委托检验、告知患方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尸检等,以利于争议的解决,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如果经过双方共同的调查、协商,分歧较大,确定不了责任,双方可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患方也可以在争议发生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中,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样,如果患方就医疗过程中出现的损害对医疗机构提起诉讼,医疗机构就必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其过错与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否则,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败诉的法律责任。以上就是关于医疗事故的处理有哪些途径问题的解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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