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2-28 07:07:39
   
杨君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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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适用情形是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同等条件包括总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亲属关系、交房时间等各种因素。《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二、共有人和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共有人和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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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零五条
[2《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三百零五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三、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法律怎样规定

承租人放弃租赁物优先购买权的方式有明示和默示两种。明示表现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作出出卖房屋的意思表示后,或者承租人知道房屋出卖事实的;承租人明确表示不予购买;默示表现为出租人作出出售房屋的行为时,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买受系争房屋的意思。
一、租赁合同中对出售房屋的规定是什么
租赁合同中对出售房屋的规定是买卖不破租赁。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同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租人可以卖掉已出租房屋吗
出租人可以卖掉已出租房屋,但是在出卖前应通知承租人。因为在一般情形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租赁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是否还能租
租赁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还能租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我国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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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2《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四、想了解一下对于哪些情形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解释》第23条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上述规定,承租人在以下情形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怠于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a.出租人在拍卖5日前已经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
b.出租人已经履行通知义务,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2、房屋共有人、近亲属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购买权
a.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b.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

3、善意但三人已经取得租赁房屋物权的即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引用法规
[1《解释》 第23条

五、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有哪些有没有法律规定

承租人在下列情况下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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