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微企业贷款银行风险补偿金操作规程是什么
银行可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于每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向市银行业协会提出申请风险补偿金,申请材料包括
(一)《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申请表》;
(二)该笔贷款授信审批相关意见及授信申请材料;
(三)该笔贷款借款合同、借据等放款证明材料;
(四)银行坏账损失的情况说明及人行征信报告查询中该笔贷款的分类情况;
(五)贷款发放后每期归还本息的情况说明(包括详细)、还款账户流水以及银行催收的相关工作材料;
(六)风险补偿金申请承诺书;
(七)企业及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如申请首贷风险补偿,需提供企业此前从未在所有银行贷款的证明材料;
(八)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生效的调节文书、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的债权文书之
一)
(九)市金融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风险补偿金的风险防控和奖励引导作用,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风险补偿金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实行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风险补偿金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奖励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各分担50%。
第四条 国家开发银行收到风险补偿金,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待确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已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相应回拨递延收益。
第五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进行计算。
第六条 可用于结余奖励的风险补偿金包括
(一)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为防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整体风险,这部分资金应分年提取。
(二)按一定比例预先动用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这部分资金应在最终清算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金额时予以扣减。
第七条 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分年提取办法,以及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预先动用比例,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
第八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以下简称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商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制定,并报省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条 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的研究制定,应综合考虑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金额、逾期本息、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期风险、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管理情况等因素。
第十条 结余奖励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备案后的分配方案,支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应承担的风险补偿金亏空分担资金,由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及时足额划拨国家开发银行。
第十一条 结余奖励资金用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用途包括
(一)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相关的直接支出,包括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交通通讯、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业务支出;
(二)弥补学生因死亡、失踪和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归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形成的风险。
第十二条 结余奖励资金用于弥补学生因死亡、失踪和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归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形成风险的,应由共同借款人(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准。
第十三条 结余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以及其他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第十四条 国家开发银行和相关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本办法规定使用和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 年度终了,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应会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分析风险补偿金使用管理情况,包括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情况、风险补偿金预拨情况、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余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形成报告报送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将适时对风险补偿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规定事项,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
2008〕196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本行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风险补偿金具体使用管理办法,包括已结清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分年提取办法、未结清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预先动用比例、结余奖励具体实施办法等,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十八条 国家开发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的,风险补偿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引用法规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八条
[9《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
[10《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1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1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1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1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1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1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1《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第十七条
[2《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第十八条
[3《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第十九条
[4《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第二十条
三、你好,问一下工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如何补偿
征收土地按所在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耕地为25倍、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为
9.
5~15倍、非经济林地为6倍、养殖生产的水面和滩涂为8~11倍、盐田为7~9倍、未利用地为
1.5倍。综合上面所说的,农村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一般都是属于有经营目的用的土地,具有商业价值的,这些土地可以进行转让或者出租,引起好的企业来带动各个城市的发展,对于这类形的土地我国也是有严格的要求,在土地的规划上也会更加的注重。
四、小额贷款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小额贷款公司是以什么形式存在的
一、小额贷款的申请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或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途不能用作炒股、购房、赌博等行为;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银行小额贷款条件。
二、小额贷款公司是以什么形式存在
1、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申请程序简单便捷,避免繁冗的评估、担保手续,无须抵押任何资产凭证。深受大众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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