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真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你好,传真件也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但是与原件相比较,传真件性质的不同会影响其法律效力由双方互相传真并直接就其所载进行修改或确认的传真件可视为原件,但仅以传输、图像为目的的传真件在性质上类似于复印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其次,应客观情况判断传真件证明力大小。有时,即使传真件的性质属于原件,仍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比如,在当事人相互要约、承诺过程中所使用的传真件,只要一方的承诺尚未成立,该传真件就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或者,在可以证明合同关系成立的传真件之后,双方当事人就约定事宜又签署了正式合同,则该传真件也不能作为认定合同的证据。最后,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前,要先鉴别传真件的真实性。传真件的可以通过复印等手段进行变造,因此,传真件在作为原件时虽具有完全证据效力,但一般仍需要通过其他证据佐证其真实性。对于确认合同传真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要方法是询问对方当事人对传真件的质证意见。若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则进一步询问传真件上的传真标志、传真号码等是否属于该当事人所有。如对方不置可否,可依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来确认传真件证据效力。另外,也可查询电信部门发出传真方的电话机在特定时间传真的档案记录,与传真件相对照。该等证据的取得可能需要依法申请法律调取,电信部门的档案记录保存时间也需要引起注意。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第八条
三、传真合同是否有效.贷款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的形式。所以,传真签字的合同在形式属于书面合同,只要合同不违反关于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传真签字的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请问一下关于传真件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的形式。所以,传真签字的合同在形式属于书面合同,只要合同不违反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传真签字的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的形式。以电子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五、传真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有哪些相关规定
传真合同满足法定有效条件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有行为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传真合同的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其他规定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的形式。
以电子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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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2《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