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个女儿想争取一个抚养权,抚养权争取的原则是什么
可以以下原则争取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主要有这样几条原则
1、一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抚养;
2、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3、自幼由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父亲抚养;自幼由外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4、那方收入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上把孩子判给谁抚养;
5、一方如果有过错或家庭暴力倾向,原则上不把孩子判给这一方抚养;
6、一方有不可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无法自理的疾病,不适合抚养孩子,原则上不能把孩子判给这一方;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求孩子意见,原则上按孩子的愿望判决。
二、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如何争取,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两个孩子,双方都想拥有抚养权,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列举出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在己方,会更有利于孩子的未来的成长和发展,以及对方不适合拥有抚养权的证据,比如对方的经济条件困难等。
三、抚养权争夺,抚养人是否享有抚养权,抚养权争夺
1、当双方当事人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会以未成年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为原则,同时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有利于孩子抚养权并人性化考虑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一方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无其他子女或者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另一方尚可生育等各各方面情况的,合理合法的抚养权归属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A、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B、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C、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以上就是我对于争夺抚养权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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