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解散后公司财产被恶意处置,债权人应该怎么办
公司解散后公司财产被恶意处置的,债权人可以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风险提示公司决定解散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及时清算,但实操中往往会出现未及时清算、怠于清算甚至股东恶意处置等情况,从而导致主要文件灭失,公司资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以致于无法进行清算等严重后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也无法得以保障。
二、公司解散后公司财产被清算组成员恶意处置怎么办
《公司法》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三、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要怎么办
清算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清算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1.主观上,必须是恶意(故意或重大过失),即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并进而损害债权人利益,一般表现为故意侵占公司财产或故意以不合理的低价处置公司财产等情形;
2.客观上,必须造成了债权人的损失,即其行为造成了公司财产的损失并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四、公司解散公司债权应该如何办
1、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清算组处理,清算组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知晓后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五、公司解散后的债务怎么办
公司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处理公司的债务,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解散程序
1、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
2、在清算组成立之后的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3、有关清算工作全部完成之后,向有关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司登记注销后,发布公司已解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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