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是多长时间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二、进项票认证期限是多长时间的
1、进项票的认证期限为360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将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认证、确认或申请稽核比对的时限由180日放宽至360日。
2、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第十条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
引用法规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第十条
三、进项票认证期限具体是多长时间
1、进项票的认证期限为360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将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认证、确认或申请稽核比对的时限由180日放宽至360日
2、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第十条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引用法规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第十条
四、公证书有效期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1、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
2、只要你公证过公证处都有档案的,不管你过几年都有效。比如房产继承的,尽早过户存款继承尽早取出,万一公证书因为年份久了丢失了,恰好公证处也找不到之前办理的那份卷宗,这样就比较麻烦了。
3、房产继承公证书从法律上讲是没有法定的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办理完房产继承公证书后,该公证书不会因为你没有及时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的更名过户手续而导致该继承公证书的无效。
4、但是一般房产管理部门从管理的角度,通常会要求继承人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但是这个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会因此而导致继承公证书的无效的。
5、如果当事人办理完房产继承权公证书后,不打算立即更名,也是可以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办理完继承权公证书后,就必须及时到房产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当事人对于房产继承权公证书的有效期方面的担忧或者顾虑大可放心。这就是公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的回答。
五、商标无效宣告的质证期限是多久?
一、
商标无效宣告的质证期限是多久?
1、商标无效宣告的质证期限一般不超过九个月《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2、质证是商标复审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一般来讲,申请人提出申请后,被申请人会进行答辩,之后国家商标局会把被申请人的答辩文书转寄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对被申请的答辩文书进行质证,也就是质证程序。但是被申请人是否进行答辩,申请人是否进行质证,国家商标局都会进行裁决。二、宣告商标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1、准备无效宣告申请书件无效宣告申请所需书件最好以下顺序摆放装订好(一式两份)
1《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首页);
2评审材料目录;
3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正文);
4争议初步审定公告页和注册公告页复印件;
5商标代理委托书(若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签章的委托书);
6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7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2、提交无效宣告申请书件至商评委申请人或代理人将无效宣告申请相关书件提交至商评委,并缴纳商标评审费750元/类别。
3、商评委受理并审查经过形式审查后,商评委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无效宣告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并通知无效宣告被申请人答辩。无效宣告过程中存在证据交换程序,当事人双方查看对方的理由和证据。
4、商评委作出裁决商评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查看相关证据后,将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宣告无效的裁决。当事人若是对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的30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已经生效的商标,也依旧有被宣告无效的可能,相关部门在收到宣告商标无效的请求之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且也会限定一个答辩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商标申请者、或者是商标权人,可以进行质证。当然,无论申请人是否进行质证,收到无效宣告申请的部门都会进行裁决。
商标无效宣告的质证期限是多久?
一、商标无效宣告时效是多长时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间周期
1、15天商标所有人若收到商标无效宣告通知书,可以在15天内向商评委申请商标复审。
2、9个月商评委应当在9个月内对复审做出决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个月。
3、30天若复审失败,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单位或企业的商标使用权遭到侵犯之后,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减少因商标被侵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向商标管理委员会申请商标无效宣告是一个非常好的行政手段,商标委员会会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具,在规定的时间内宣布商标无效,保障合法的市场商标权。以上就是成都合同纠纷律师整理的。成都合同纠纷律师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引用法规
[1《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
[1《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
[2《商标法》 第十条
[3《商标法》 第十一条
[4《商标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