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要有哪些,法律怎么规定的
我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1、假冒或仿冒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商业诽谤行为;
7、公用事业和独占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9、压价销售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10、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交易行为;
11、招标投标中相互勾结排挤竞争的行为。
二、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呢,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权利之一。商标法对注册商标权的、行使方式、保护范围作了专门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其立法意图是编织更严密的法网,使这种行为受到来自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方面的防范和制裁。因此,在法律责任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此种行为依据商标法加以处罚。若不能适用商标法制裁,而行为人确实对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损害的,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7月6日发布《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对保护知名商品作出了全面细致的规定。所谓“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所谓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后果都有哪些,法律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
不正当竞争行为者是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我国法律中主要规定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种形式。并且针对具体的不正当行为有具体的明文规定①假名冒牌行为的,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情形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②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处以l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③政府部门妨碍公平的行为,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④采用贿赂手段推销商品,不构成犯罪的,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⑤虚假宣传行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而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情况下代动,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⑥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⑦恶意降价,低价或搭售行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情节给予其他处罚。⑧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⑨故意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责令其向受害的经营者赔偿或依法给予其他处罚。⑩恶意串通投标的,其中标为无效,并情节严重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总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市场竞争中追求自己最大的经济利益,无可非议。但是作为创业者来说为了真正保证自己合法利益,使企业获得不断地可持续发展,一方面一定要远离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不致利令智昏,走向违法的道路,另一方面要认真认识究竟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在市场竞争中一旦竞争对手采取了不正当竞争手段,便可拿起法律的利器,大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几种,法律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
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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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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