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答辩状,公诉状,行政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因×××诉我单位……(写明案由或起因)一案,现答辩如下 答辩请求…… 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观点、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盖章) ××××年××月××日 (写明递交答辩状之日) 附
1.答辩状副本×份
2.其他文件×份
3.证物或书证×件 以上就是行政诉讼答辩状范本怎么写的解答。
二、交通行政诉讼答辩状怎么写?
一)首部 即,写文书名称“行政答辩状”。 (二)行政诉讼答辩状的正文
1、当事人栏 在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单位全称和住所。接下去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然后,再另起一行逐一列出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
2、案由部分,主要写明对原告某某因何项具体行政行为起诉进行答辩;对何时收到起诉状副本,可写可不写。具体写法例如“答辩人对原告 (公民的姓名,或者法人、其他组织名称)提起 (案由,即具体行政行为名称)诉讼一案,答辩如下 “或者写“答辩人于 年 月 日收到你院转来原告 提起 之诉一案的起诉状副本,现提出如下答辩”
3、答辩部分。答辩的论点和论据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大体包括以下一些 1就案情事实部分进行答辩 对原告在起诉状中所叙述的案件事实经过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地方,首先必须明确提出,予以纠正,以正视听。如果起诉状中所说的事实存在,也应当明确表示,说明事实没有出入。 2就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性进行答辩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这条规定,可以按照案情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几种答辩方法 ①认为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完全正确的,则明确指出原告起诉无理。必须针对原告起诉的论点,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案情事实,列举有关的法律、法规,并适当摘引其相应的条款,进行辩驳,说明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是正确的。 注被告如果是复议机关,还须阐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及其对原告是否有利。 ②认为自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有欠缺的,先就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部分,事实、证据以及法律和法规进行答辩,然后再实事求是地说明具体行政行为也存在某些不妥之处,并提出改正意见。 ③已经发现或者认识到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确属不当的,在答辩状中不再进行答辩,可以直接承认原告起诉的理由和请求正确,表示愿意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这样,受诉人民法院将对该项行政诉讼暂停进行,等待原告在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提出撤诉。届时,原告即使不提出撤诉,也将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变更诉讼请求。 3就法定程序方面进行答辩 ①如果起诉状指责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而且这种指责是没有的,应当依法据理予以驳斥。 ②如果原告起诉违背法定程序,而人民法院又未发觉时,应当明确予以提出。法律、法规规定,某些行政案件在起诉前有其特定的必经程序。对于法定的在起诉前必须经过一次或者两次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必要的申请复议程序,或者是虽经申请复议,但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尚未作出复议决定,原告就直接提起诉讼的,被告在答辩状中应当摘引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应条款,指出原告起诉违背法定程序。 4提出答辩主张 在提出事实和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即要求对具体行政行为判决维持、部分撤销,还是表示愿意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被告在答辩状中所提供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答辩状中举出有关法律、法规的名称,并摘引其相应的条款,以供受诉人民法院参考;情况需要,也可以将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其相应的条款加以复印,连同答辩状附送受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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