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三十八条主要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三十八条主要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5-18 08:30:02
   
杨军武律师
杨军武律师
河北英汇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解决方案
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三十八条主要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三十八条主要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三十八条主要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三十八条主要

专业分析
资产托管控制。保险公司应当实行投资资产第三方托管和监督。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资产第三方托管制度,规范托管方甄选、合同订立和信息交换等控制事项。保险公司应当对托管机构的信用状况及资金清算、账户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能力素质进行严格考核和持续跟踪,确保托管机构资质符合监管要求及自身管理需要。

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五十七条主要是什么?

专业分析
抽查和监管评价。中国保监会可以监管需要,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包括对部分内控环节或业务单位进行抽查以及组织进行全面评价两种。中国保监会采取全面评价方式,可以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进行,保险公司应当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控制进行检查。

三、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四十五条主要有哪些?

专业分析
内部审计的职责。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履行事后检查监督职能。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审计范围应覆盖公司所有主要风险点。审计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报告,并向同级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反馈,确保内控缺陷及时彻底整改。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与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分离。

四、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四十一条主要是保险公司应建立内部控制评估制度。

专业分析
监事会的职责。保险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管理层履行内部控制职责,对其疏于履行内部控制职能的行为进行质询。对董事及高管人员违反内部控制要求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并规定的程序实施问责。监事会应当有具备履行职责所需专业胜任能力的成员。

五、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11条主要有哪些?

专业分析
销售人员和机构控制。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并实施科学统一的销售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对各渠道销售人员的甄选录用、组织管理、教育培训、业绩考核、佣金和手续费、解约离司等。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代理机构合作管理制度,规范与代理机构合作过程中的资格审核、合同订立、保费划转和佣金手续费结算等。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2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最快5秒响应
继续阅读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三十八条主要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540

大家都在问

专升本机构凭票据领取课本,票据丢失,如若补票据需要收取100以上的费用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应该怎么做。 张伟
张伟 的回答
法律分析:合同可以作为证据。1、培训机构不退费,合同是可以作为证据证明的。2、在遇到培训机构不退费的
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本地在线律师

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

城市律师
分类律师
展开全部
首页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保险理赔 >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三十八条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