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写遗嘱没公证有效吗,有效的遗嘱公证需要怎样做
一、民法典中遗嘱没有
公证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遗嘱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所以遗嘱是否公证,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无效。
二、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公民立遗嘱时,除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需要邀请两名以上的公民到场见证,作为遗嘱见证人进行见证。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者只有一名见证人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的遗嘱见证人同时可以充任代书人。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
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嚼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只有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否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二、自贡遗嘱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需要准备好公证所需要的材料和证件;然后由申请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表格;再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提问,当事人确认无误在笔录上签字,在协议上签字;最后发给公证书。
三、遗嘱公证意定监护公证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意定监护公证就是先对自己的监护人进行协议确定,等到自己没有了行为能力,可以由协议的监护人来承担自己的监护职责。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友好的往来关系,这样的制度更加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四、自书遗嘱要公证吗,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1、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五、怎样公证代书遗嘱,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公证代书遗嘱的流程为
1、准备公证材料;
2、到公证处领号;
3、填写申请表;
4、等待叫号;
5、办理公证;
6、公证员现场核对信息;
7、核对完毕,到银行交费;
8、领取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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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2《公证法》 第二十六条
[1《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1《公证法》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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