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册地拆迁有否赔偿,规定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
公司注册地拆迁,如果公司在注册地有房产,可以获得房产拆迁补偿,如果是租赁的房产,在合同期内拆迁,可以主张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主张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费,否则,无权主张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三条
二、公司拆迁员工补偿标准,拆迁公司有没有补偿
企业拆迁赔偿项目主要有四块一是房产价值赔偿。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参考值。二是设备设施赔偿。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最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1、是政府拆迁政策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是适当赔偿,而不是充分赔偿;
2、是没有中介机构能够进行专业评估,无法出具评估报告;
3、是被拆迁方无法提供大量详细的损失资料;所以虽然现在已有拆迁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此项目评估,但评估价值与企业实际损失差距较大。三是停产停业赔偿。停产停业赔偿方面在国内处理上有不同标准。有些省份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300-400元,有些省份是一半,有些省份是没有赔偿。属于可以协商部分。四是搬迁奖励赔偿。搬迁奖励赔偿是固定的,基本上是每平方米一百九十元左右。备注企业无形资产的赔偿争议是最大的,一般在实践操作中比较困难。理论上企业无形资产是存在的,但举证和认可有比较大的难度,所以基本上是通过上述四块赔偿的充分赔偿来补充。
三、公司要濒临拆迁,能够申请违约金吗,安置和赔偿有什么分别
1、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实行严格的征收审批,严禁未批先拆,未补先拆,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立项计划等硬性限定实施征收的违法。
2、特建议
1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准许时间直接决定赔偿准则。
2具体牵涉到土地及房屋赔偿准则以征地准许机关准许的征收赔偿安置方案并联盟相应市场评估值为准。
3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赔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工。
四、公司地址搬迁,如果本人不愿在新地址上班,公司有补偿吗
如果公司搬迁地址是本市不同区的,则员工因此辞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搬离本市的,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必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