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职责,从现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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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6-21 07:50:46
   
陈亦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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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民事诉讼亦分为起诉、立案、审理、作出判决和执行判决四个阶段,适用《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原则和制度。
环保职责,从现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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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环保方面,公民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履行职责?

履行环保职责如下

1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
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
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
4公民提高环保意识。
环境保护法》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六十五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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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
[2]《环境保护法》 第六十五条

二、人身保护令的有效期是多少?人身保令的期限是什么?

向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人身保护令有效期是最长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引用法规
[1]《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条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怎样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的要包括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请求以及阐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
三、 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程序等问题。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何种程序,反家庭暴力法中没有作出直接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比照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家事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由审理该案的审判组织作出是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如果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在接受其申请的人民法院并无正在进行的家事案件诉讼,由法官以独任审理的方式审理。至于是否需要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问题听取被申请人的意见,则由承办法官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四、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审查和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的要包括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请求以及阐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
三、 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程序等问题。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何种程序,反家庭暴力法中没有作出直接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比照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家事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由审理该案的审判组织作出是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如果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在接受其申请的人民法院并无正在进行的家事案件诉讼,由法官以独任审理的方式审理。至于是否需要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问题听取被申请人的意见,则由承办法官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五、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后怎么维权

法律途径,一共有三个途径可以解决,第一个途径就是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是属于社保局底下的一个二级部门他们有义务对企业单位进行社保核查,在社保核查的过程中如果完全没有按照公司员工的人数来缴纳社保的话,这种情况,社保局可以开出罚单要求所在的企业没有购买社保的员工,进行补交相应的社保。所以劳动监察大队出面来解决这个问题,实际上他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至少比你。本人去公司进行面谈力度,还是要大一些,所以说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和投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来出面解决这个问题。第二个途径就是,通过劳动仲裁的手段,来解决这个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基本上,就是来解决劳动者和单位之间的一些矛盾的。那么在申请劳动仲裁的过程中,你需要提供有效的。有法律依据也就是要证明你。是这家单位的员工,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提起仲裁。要证明你是这家单位的员工,那么最有效的。证据就是劳动合同了,只要是你能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那么就完全可以证明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那么就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然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如果在家这家企业工作了几年的时间,每个月都是有上卡的工资发放给你那么对方的一个对公账户,这个也是一方面的证据,这个证据也可以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那么仲裁委员会,如果一旦出具仲裁结果以后这个仲裁结果是有法律意义的。你所在的这个单位必须无条件的进行执行,如果不执行的话,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来执行的。所以说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也是可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的。最后一个办法,那么,就是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毕竟劳动合同法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说,如果要起诉的话基本胜诉的一方都是在劳动者,这一方面,而不是应当在企业单位,这一方面,当然,起诉,完成以后,那么需要执行的话,所在的企业也应当无条件的进行执行,因为法院的法律权益是最大的,任何人都不能拒绝执行。通过以上三个途径基本上都是可以解决。不交社保,这样一个争议的,但是一旦通过这样的途径来解决这方面的争议,很有可能会造成,单位补交完成你个人社保之后,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因为你通过这样的途径来解决你个人的一个利益,而对公司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说公司很有可能会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也就是你会失去这份工作,所以说,再解决这方面的争议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这样的后果,觉得值得还是不值得,再这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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