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巷道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井下巷道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1-24 09:40:44
   
施鸿伟律师
施鸿伟律师
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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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过程中,在注重工程建设速度的同时,更要注重工程建设的质量。若不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发生工程质量纠纷就在所难免了,就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井下巷道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井下巷道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井下巷道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井下巷道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研究"

A、进场安装前应认真学习施工图、认真学习技术交底,检查施工设备、仪器是否完好;B、主梁安装阶段主梁定位放线是幕墙安装关键性的一步,也是实质性的一步,其误差的大小直接影响着后期各工序的质量。

二、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是什么?

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三、"巷道工程质量管理提升项目成功率"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交通事故认定书不需要双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这样就具有法律效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双方责任可参考以上的,望采纳,谢谢。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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