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未约定签字盖章生效,是否仍具有法律效力?"
一、合同内未约定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签字的合同生效吗?合同未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对未签字的合同不是会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合同生效的要件都有哪些?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综合上面所说的 ,合同不管是否有约定签字盖章生效的,那么没有签字的合同都不会产生法律的效力,合同的约定一定要公平、公正,只要双方确定无任何的异议,那么就可以签字并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不受到损失。
合同内未约定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签字的合同生效吗?
签订销售合同是营销员在营销活动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销售合同的签订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合同签订的好坏,关系到企业的兴衰。那么销售合同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呢?请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
——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
1)名称(品名)、型号、品种等表述应完整规范,不要用简称。
2)规格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度、粗细。
3)花色,如红、黄、白要表述清楚。
4)供货的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应当规范,一般采用公制计量。
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销售方,企业应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1)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应在中明确约定标准的名称。
2)如果是参照企业标准,应注意该企业标准应为已依法备案。
3)凭样品买卖的,双方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可以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4)双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5、应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1)延期付款责任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2)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
6、其他事项
企业可以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装卸货责任、商业秘密保守、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并尽可能保障作为销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希望合同纠纷律师整理的有关销售合同的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相关法律疑问,欢迎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二、"合同只需盖章即可生效吗?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合同中约定“签字并盖章”生效,但只盖章的,该合同不生效。
“约定优于法定”的原则,约定的生效条件未实现合同不生效。
当然,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在法律上视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三、"合同是否只需要盖章而不需要签字生效?"
合同中约定“签字并盖章”生效,但只盖章的,该合同不生效。
“约定优于法定”的原则,约定的生效条件未实现合同不生效。
当然,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在法律上视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四、"合同未签字但已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签合同时只盖了公章没有签字这份合同可以生效。签字和盖公章只要执行一项,即意味着合同成立。公章代表公司的意思,只要合同真实合法,则加盖公章的合同有效。
2、《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五、"协议有效性取决于法人的签字和公章"
1、合同未经用人单位签字或者盖章无效。合同需要的是当事人双方的签字或盖章,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一项即可。但是如果是法人,最好还是有法人章好一些。
2、单位只签字不盖章或者只盖章不签字的,只要这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的是职务行为,也就是他是代表单位签的字或盖章单位章,而不是以他自己名义为自己的事情订立的合同,那么这个合同就是对单位生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2]《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