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老人孙女是否有义务?"
对于
司法鉴定后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对鉴定有异议的,在接到鉴定结论的15日内向所在地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复审鉴定。如果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这是最终,只能接受,没有其他途径了。
2、鉴定满一年之后,你可以申请复查鉴定。但是复查鉴定的即使与上一次不同,也不能推翻上一次的鉴定,只能说明你的伤情发生了变化,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外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可能按计算。法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二、"孙子与外孙的赡养老人义务探讨"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三、"子女是否具有赡养父母的法律义务?"
1、女儿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四、"孙子的赡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