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n+1补偿是什么意思,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是《
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N+
1补偿指的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N是指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是指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规定征地补偿是一次性补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析
《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土地征收的经济补偿费用是一次性的,征收人应该一次性发放征地的各项补偿款。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发放给农户的次数,但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和挪用补偿款项。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
律师,
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3~15分钟获得解答!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2]《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3]《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条
四、解除合同补偿的法律规定
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通过其约定或行使约定的解除权而导致合同的解除。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导致合同的解除;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条件,待条件成就时单方解除合同,这就是合同的约定解除。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且可以产生当事人的预期效果。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五、国家补偿法律有规定吗?
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有所不同,国家赔偿是指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当中,因为一些不合法的做法,给他人造成了损害,所以需要向行为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赔偿。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n+1补偿是什么意思,法律上的具体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