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不立案怎么办?
合同诈骗属于公诉案件,达到法定犯罪数额,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是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被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达到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害人也有救济途径
1、控告人申请复议。
2、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2]《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二、合同诈骗不立案该如何处理?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害人也有救济途径
1.控告人申请复议。
《刑诉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引用法规
[1]《刑诉法》 第110条
[1]《刑事诉讼法》 第111条
三、合同诈骗不立案如何办?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害人也有救济途径
一、控告人申请复议。
《刑诉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引用法规
[1]《刑诉法》 第110条
[1]《刑事诉讼法》 第111条
四、合同诈骗的处理
1.合同诈骗属于公诉案件,达到法定犯罪数额,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是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被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达到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2.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害人也有救济途径
1控告人申请复议。《刑诉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引用法规
[1]《刑诉法》 第110条
[1]《刑事诉讼法》 第1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