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离婚证后,再次办结婚证时,户口簿是已婚的,怎么办
1、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2、当事人能够提供以前的离婚证,还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户口本的已婚不会有很多的影响。
二、哪些情形下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规定是什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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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三、未经登记同居,可按侵权处理。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四、无法办理结婚证,分开后孩子怎么办,离婚时如何分担抚养权
没有办理结婚证双方分手后子女的抚养权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判决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五、本人于今天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工作人员要求婚检可以不吗
婚检现在是自愿原则。即便你们没有婚检,婚姻也是有效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二十八条
[2]《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