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协助收养地震的孤儿?
收养孤儿如下
1、首先要是符合条件的收养人;
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4、收养人向相关机构提出收养申请;
4、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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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二、如何收养地震死去的孤儿,法律上如何认定?
专业分析
1、首先要是符合条件的收养人;
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4、收养人向相关机构提出收养申请;
5、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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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
三、如何收养地震孤儿
专业分析
1、首先要是符合条件的收养人;
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4、收养人向相关机构提出收养申请;
5、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
四、地震孤儿收养的必要性、收养前的准备、收养过程、收养后的关爱与照顾。
一、符合《民法典》收养人、送养人的相关条件,到收养登记机构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即可。
二、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的特殊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 【收养子女的人数】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共同收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3]《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4]《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5]《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6]《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7]《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8]《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条
[9]《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10]《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1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