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自主决定权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自主决定权是什么?什么是患者自主决定权利?
(一)有权自主选择医疗单位、医疗服务方式和医务人员。二、患者自主决定权是什么?
1、自由选择医疗机构和决定转诊的权利;
2、决定是否接受某项医疗服务的权利;
3、有权知道病情和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情况并作出决定的权利。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引用法规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
三、患者自主决定权是怎样,有哪些规定。
患者自主决定权在提出医疗服务需求时,患者(指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经过其自主思考,就关于自己疾病和健康问题所作出的合乎理性和价值观的决定,并根据决定采取负责的行动。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引用法规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四、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怎么行使的呢?
专业分析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五、人身自由权利的主体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人身自由权利的主体是公民,任何公民都不得采取非法的方式剥夺、或者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即使是公安机关,也只能是在满足特定条件之后,才可以采取诸如拘留、逮捕等的方式限制特定公民的人身自由。
六、要约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要约人享有的权利有撤回权和撤销权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且该意思表示应当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温馨提示】
如果以上回答没有找到你满意的答案,可点击咨询按钮与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我们将为您更加详细的解答所遇到的法律问题。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2]《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七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主决定权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
如今,医疗事故已成为我国难以回避的问题,对此患者若想要获得赔偿则需要确认医院对医疗事故所造成的责任程度。
如今,医疗事故已成为我国难以回避的问题,对此患者若想要获得赔偿则需要确认医院对医疗事故所造成的责任程度。
如今,医疗事故已成为我国难以回避的问题,对此患者若想要获得赔偿则需要确认医院对医疗事故所造成的责任程度。
如今,医疗事故已成为我国难以回避的问题,对此患者若想要获得赔偿则需要确认医院对医疗事故所造成的责任程度。
如今,医疗事故已成为我国难以回避的问题,对此患者若想要获得赔偿则需要确认医院对医疗事故所造成的责任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