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债权转让,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债权转让,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5-09 19:20:31
   
李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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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债权转让,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债权转让,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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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债权转让债权人大股东的权益有哪些保障?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简单的说就是债权人是借钱给他人的人(组织);而债务人就是已经借钱负债而有异物归还借钱人的人(组织)。
债权人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债权转让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债务人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债权转让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组织)。
债务人与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债权转让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债权人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债权转让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组织)。

二、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债权人的债务怎么办

一个债务人多个债权人执行财产怎么分配具体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一部分88条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  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这就是债务人的债务不够债权人分怎么办的解答,谢谢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十一部分88条

三、债权人委托转让,债权人是否有义务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之债。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四)、必须有转让通知。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如果你所受的债权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转让的。以上就是我对债权人有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是什么问题的回答,大家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四、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债权人同意吗债务人债务转让需要债权人的同意吗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转让债务涉及合同义务的转让,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分为两种形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免责的债务承担,指民间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借款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在债务全部转移的情况下,原借款人已经脱离原来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借款人代替了其地位。实现此种债务转移常见方式就是借款人,即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否则该协议不能生效。

2、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指原借款人并没有脱离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关系,第三人与原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实践中认为此种债务加入无需取得原出借人的同意即可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五、债务人转让债权可以转让吗

专业分析
债务人可与债权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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