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不出庭可以吗,起诉离婚不出庭可以吗
关于“起诉离婚不出庭可以吗,起诉离婚不出庭可以吗”的相关解答如下这属于当事人必须到庭的情形除非没来的是无行为能力人(精神病)这时要由他的代理人出庭或有正当理由比如住院患病、地震等并有书面证明法院会发生传票给不到庭的人如果没来再发一次传票还不来就发拘传证把他拘来另“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当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一般会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条
二、起诉离婚,没有身份证可以起诉吗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你好,对于您的有关没有身份证能起诉离婚吗,你可以查看你自己的
结婚证,上面有你和你配偶的身份证号码。可以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相关身份证信息,这份信息是有派出所盖章的,这样去法院起诉离婚,也是可以的。起诉离婚时,应该向法院提交
1、起诉状。
2、身份证。
3、结婚证(如没有结婚证,就到原来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出具婚姻关系的证明)。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三、家庭暴力的离婚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家庭土地纠纷可异地起诉吗,怎么解释的
对于家庭土地纠纷可异地起诉吗的规定,是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批复“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四、民政局没登记可以起诉离婚吗
1、没有在民政局登记结婚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视情况而定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双方补办结婚证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方式离婚。
(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关于子女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至法院解决。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1]《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五、民法典规定的起诉离婚后撤诉,以后还能起诉离婚吗
可以。
可以,但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应当在六个月后起诉。
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六、民法典规定起诉离婚后撤诉,以后还能起诉离婚吗
可以。
可以,但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应当在六个月后起诉。
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