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户口,身份证号变更,信用卡是注销了
“在线查看行驶证”、你能得到查看的网站。
2.点击进入查看的的网页。按照网页要求输入你需要查看行驶证的信息。如果查看不到你需要的信息,就代表你查看的那个行驶证,查不到那就不在了。
3.还能通过汽车型号查看行驶证,按照页面都打要求,输入你查看的要求。就能通过机动车行驶信息查到行驶证。 行驶员所持行驶证正证超出有效期1年无换证,但副证在审验有效期以内的,不会被注销。但行驶员所持行驶证正证超出有效期1年无换证,且副证也超出审验有期的,要被注销。车管部门按照限定行驶证注销业务,向行驶员出具《注销机动车行驶许可决定书》。
二、户口注销了,还能恢复吗?
关于户口注销还能恢复吗的回答为如果是搬迁注销可以退回。留学注销需要派出所开具注销证明后,再由本人持有效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家属《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提供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手续。能否恢复关键看你当时注销的理由是什么。现在要恢复的理由是否合法。如果原来注销户口时的理由消失了,现在恢复户口的理由既合法又充分的话,应当是能恢复的。如果应当恢复而派出所拒绝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三、户口没注销,身份证注销后户口还能用吗
户口被注销,应按户政管理规定及时注销身份证,不能再凭应注销而没有注销的身份证办理其他业务。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是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具有法律效力。用身份证去办理“其它业务”,其目的就是要由持证人担负起完全的民事责任,承担起社会和法律的义务。以上就是户口注销身份证还能用的回答望采纳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四、户口注销后身份证还能用吗,注销户口后还能用吗
户口被注销,应按户政管理规定及时注销身份证,不能再凭应注销而没有注销的身份证办理其他业务。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是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具有法律效力。用身份证去办理“其它业务”,其目的就是要由持证人担负起完全的民事责任,承担起社会和法律的义务。以上是户口注销后身份证还能用吗的答案
五、户口注销了,还能开户籍证明
1、户口被注销后,无法再开户籍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六、身份证过期多年,户口注销了怎么办
1、带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2、户口登记机关对身份进行查验,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
3、当事人自行缴费,并等待一段时日领证。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引用法规
[1]《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第二条
七、户口注销还能恢复吗?
关于户口注销还能恢复吗的回答为如果是搬迁注销可以退回。留学注销需要派出所开具注销证明后,再由本人持有效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家属《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提供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手续。能否恢复关键看你当时注销的理由是什么。现在要恢复的理由是否合法。如果原来注销户口时的理由消失了,现在恢复户口的理由既合法又充分的话,应当是能恢复的。如果应当恢复而派出所拒绝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八、户口注销了,身份证也快过期了。之前的网贷是否存在法律责任
之前贷款的钱还是要还清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九、双重户口一个被冻结,一个想注销怎么办想要原始的户口
【法律意见】
双重户口一个注销一个被冻结,需要拿着身份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最好再写个承认错误的悔过书。因为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户口,办双户口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引用法规
[1]《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2]《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3]《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