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班时间出现病危算工伤吗?
下班期间属于工伤,上班途中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受伤未报工伤,住院费是老板付的,医疗保险是员工。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本领判定,按判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工人因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可否隶属工伤或者视为工伤予以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工人遭到意外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救济的前提要求。
劳动本领判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判定组织国家判定准则,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工人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本领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是予以受伤害工人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要求。
劳动者遭到工伤意外伤害,应当先向人力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意外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工人或者其近亲属在2年内提议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手续、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本领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提议申请(通常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本领判定应当填写《劳动本领判定申请表》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组织病历管理有关限定复印或者复制的体检、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手续;工伤工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限定的其他手续。
判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分别的伤残等级,得到的赔偿分别。主要的赔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一次性就业补贴金、一次性医疗补贴金、停工留薪期薪水、住院伙食补贴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
如果劳动者无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能够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三、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病死亡如何办
1、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病死亡,如果视同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为其申报工伤,如果单位不去申报,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申报,之后依法申请工伤赔偿。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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