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鉴定中心都有哪些,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
医疗鉴定有各级地方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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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二、修订关于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划分如下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十八条
三、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都有哪些
1、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是医学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规定条
四、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都有哪些意思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按下列流程进行鉴定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2、鉴定材料的质证。
3、鉴定机构的选择。法院将材料移交技术科后,技术科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医患双方共同挑选一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如果医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抽签、摇号的方式来决定鉴定机构。
4、鉴定前的听证。
5、鉴定材料的补充。
6、鉴定结果的出具。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22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引用法规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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