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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北省港口条例第五条主要是什么?
专业分析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管理工作。省港航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全省的港口行政管理工作。港口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置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对本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的行政管理工作。省港航管理机构和港口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构,统称港口管理部门。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港口,由省港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海洋、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水利、环境保护、公安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以及海事、海关和检验检疫等有关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港口的相关管理工作。
二、河北省港口条例第七条有什么?
专业分析
全省港口布局规划,由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港口管理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具体编制时,应当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港口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经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征求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后批准并公布实施。
三、河北省港口条例第十六条怎么写?
专业分析
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期限届满需要续期使用的,岸线使用人应当自岸线使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续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临时使用的港口岸线,不得建设永久性设施。建设的临时性设施,岸线使用人应当自使用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并恢复岸线原貌。
四、河北省港口条例第六十二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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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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