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债务人破产,债权人还能起诉吗 公司破产需要债权人再起诉吗,法律上如何规定的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债务人破产,债权人还能起诉吗
依据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如果对破产清算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七条
二、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是否还能起诉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不可以起诉,但是债权人可以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2]《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九条
三、公司破产需要债权人再起诉吗,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一般是不需要单独起诉的。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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