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清算债权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清算公司企业破产债权申请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公司破产债务怎么清算,如何清算公司破产债务
公司是当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企业法人,它的存在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股东赚取利益的工具,在公司资不抵债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会被责令破产,但公司在营业期间与多方有业务往来关系,因而在破产前需要先清偿债务,那么公司破产债务怎么清算,如何清算公司破产债务?
三、公司破产清算,开债权人会议,法定代表人可否委托律师参加
1、可以委托律师参加。
2、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法人代表必然具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这些身份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如果被被认定为“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四、破产清算债权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法律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债务人核对以下情况
(一)债权的真实性;
(二)债权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到期债务中所占的比例;
(三)债务人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五、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怎么清算
在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清算中有下列的情况《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破产法》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破产法》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所以对于债权人来说,只能按以上分配程序取得补偿,未得到部分做为企业损失。债权人财务可以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损失,以企业合理来抵除企业应纳税得税额来获得补偿。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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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三条
[1]《破产法》 第三条
[1]《破产法》 第三十条
[1]《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
[1]《破产法》 第三十六条
[1]《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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