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股份应该如何计算?有法律依据吗?

合伙做生意,股份应该如何计算?有法律依据吗?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6-16 08:47:36
   
赵宇航律师
赵宇航律师
河南昌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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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做生意股份怎么算,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股份是股东或者合伙人利润分配的依据。如果注册的是合伙企业,由于合伙企业的设立主要基于各个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因此各个合伙人可就相关的权益可以按照各自协商的比例约定。在各个合伙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约定在合伙协议中予以确定。
合伙做生意,股份应该如何计算?有法律依据吗?
合伙做生意,股份应该如何计算?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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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做生意股份怎么算,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股份是股东或者合伙人利润分配的依据。
如果注册的是合伙企业,由于合伙企业的设立主要基于各个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因此各个合伙人可就相关的权益可以按照各自协商的比例约定。在各个合伙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约定在合伙协议中予以确定。
如果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配按照认缴的出资额或者其他特别约定进行分配。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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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二、合伙做生意算非法集资吗规定是什么

不是,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三、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做股东吗,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
这个要分情况,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享有下列权利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此外,股东还具有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对管理者的选择和监督权等,还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具有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五)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六)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温馨提示】
以上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相关的律师,我们会为您详细的解答。

四、合伙股份可以强制转让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合伙股份一般不可以强制转让,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

引用法规
[1]《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二条
[2]《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三条
[1]《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二条
[1]《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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