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17条是什么?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17条是什么?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6-16 08:44:40
   
赵宇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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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昌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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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经营项目可以实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颁布了《招标投标法》。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17条是什么?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17条是什么?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17条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17条是怎么规定的?

专业分析
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招标人委托招标。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17条具体是什么?

专业分析
公开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或者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未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公告的,视为未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15条具体是什么?

专业分析
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代理招标事宜。未经招标人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转让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投标人提供其代理招标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

四、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17条具体有什么?

专业分析
公开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或者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未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公告的,视为未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五、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15条什么?

专业分析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代理招标事宜。未经招标人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转让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投标人提供其代理招标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

六、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17条什么?

专业分析
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或者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未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公告的,视为未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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