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委托代理人是否可以作为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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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6-16 07:54:00
   
李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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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中,委托代理人是否可以作为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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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民事案件中,委托代理人可以作为证人吗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诉讼代理人不能同时担任证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证人条件、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证人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二、问一下见证人可以是哪些人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是遗嘱见证人,除了以下人员不可以担任见证人,其他人员都可以担任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是合同见证人,那能担任见证人的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受到行政处罚是否能进行听证,规定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
受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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