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不在了变更方法是什么
股东不在了,变更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二、股东出资方式是否可以变更呢,规定是什么
股东出资方式是可以变更的,应当与其余股东达成一致。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出资,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
三、股东变更,股东股票的账务处理
以下是对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问题的解答甲股东转给乙股东,那么分录为借实收资本-甲股东 贷实收资本-乙股东 后面附上股东大会的决议、转让协议等,记得要去工商和税务办理变更。 到工商局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8、公章。再到税务局,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办内部股东的股权比例变更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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