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标准,法律上如何认定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标准,法律上如何认定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6-16 06:22:51
   
李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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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标准,法律上如何认定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标准,法律上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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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标准,法律上如何认定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标准为以下几种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

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国的环境污染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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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标准

律师解答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标准

1、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导致伤残后果;

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或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4、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三、环境污染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散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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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 第60条

[1]《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六十二条

四、根据规定污染环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污染环境的行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造成一人以上死亡,造成幼苗死亡的株数在2500株以上的,造成五亩以上基本农田丧失了基本功能或者遭受永久破坏等情形,造成这些严重后果的涉嫌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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