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缴纳环保税,税额如何?

需缴纳环保税,税额如何?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6-16 05:42:35
   
王登豹律师
王登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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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需缴纳环保税,税额如何?
需缴纳环保税,税额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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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税额是怎样的?

专业分析
根据您的问题,这个环境保护税费的交纳,是需要分类的。一般来说,这个如果是大气污染物的话,那么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

3.9元。而如果是应税的水污染物,那么这个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

2.8元。还有就是固体废弃物的税费,一般是5-1000元。

二、环境保护税课征对象,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
环境保护税的课税对象

1.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环境保护税的课征对象应是直接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在消费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

2.从税收的公平性考虑,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应具有普遍性,即凡属此类行为和产品均应纳入课征范围。但考虑到我国目前缺乏这一税种的制度设计和征收管理经验,
在开征此税的初期,课征范围不宜太宽。应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先从重点污染源和易于征管的课征对象人手,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征收范围。

3.目前,应列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首先是排放各种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包括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渣及各类污染环境的工业垃圾)的行为。因为,此类行为对我国
环境的污染最为严重,仅工业废物排放就构成我国污染源的70%.而且,对此类行为课税,我国既有征收排污费的经验作为基础,也有大量的国外经验可供借鉴。
其次应把那些用难以降解和再回收利用的材料制造、在使用中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答种包装物品纳入征收范围。此类物品对环境污染比较严重,且不易消除,而
对其课税在操作上又比较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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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什么是环境保护税?

法律分析
环境保护税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而应当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
法律依据
#第一章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一章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引用法规
[1]《环境保护税法》 第一章第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第一章第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第三条

四、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细则,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环境保护税法》按照规定四大类污染需要征税建筑和交通噪声暂未纳入,同时居民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未纳入征税范围。现行排污费由环保部门征收,改征环境保护税后,将由地税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征收管理,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管理,环保部门负责依法对污染物监测管理。
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

3.9元,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

2.8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元—11200元。
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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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有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律师解答
国有土地征收程序如下

1、征收土地,应先上报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征地得到批准后,发布征地公告;

3、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签订补偿协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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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2]《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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