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合同盖成了总公司的章,具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的合同盖成了总公司的章,具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6-16 03:42:41
   
赵宇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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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合同盖成了总公司的章,具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的合同盖成了总公司的章,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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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公司的合同盖成了总公司的章,具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该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所以,分公司的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来承担,即便盖的是分公司的章,相应的责任也应当是由总公司来承担。

二、公司签订合同时甲方只有签字,没有盖公章,这样合同有效吗

1、只要这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的是职务行为,也就是他是代表单位签的字,而不是以他自己名义为自己的事情订立的合同,那么这个合同就是对单位生效的。

2、合同需要的是当事人双方的签字或盖章。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是法人,最好还是有法人章好一些。

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要公司盖章,合同有效吗?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即可令劳动合同生效。这里并未强调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上盖章。但是由于签字人的不同,合同的效力也有几种不同的情况第一、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由于其行为被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了字,即证明用人单位对此份劳动合同的认可与同意。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盖章,该劳动合同也是生效的。第二、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不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其他工作人员,由于这些人都不能在法律上直接代表用人单位对外为某种行为,因此他们只有在事先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其签字行为才能约束公司,并使合同生效。但是他们是否获得了公司的授权,员工很难知悉。民法代理理论中的表见代理原则可以部分的解决这个问题。根据表见代理原则,无代理权的人在代表被代理人为一定行为时,如果该行为的相对人完全有理由信赖其有代理权,则该行为有效,且对被代理人有约束力。因此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公司的行政或人事部门的经理或本部门的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员,员工就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们在签字前得到过公司的授权。因此他们在劳动合同上的签字比较可靠,一般情况下能够使劳动合同有效。而其他一般职员,除非他们手中有公司的授权文件,否则他们的签字就十分不可靠,例如任何一个公司都不会把签字权委托给一名清洁工,因此清洁工的签字几乎没有可能使合同生效。反过来,如果劳动合同上只有用人单位的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这是因为,用人单位不是自然人,而是一个组织,其公章就是这个组织的签字,盖了公章便等于这个组织已承认了这个文件。

引用法规
[1]《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十二条

四、仅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公司没有盖章,合同有效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在职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即使没有加盖公章也是有效的。
对于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 不能以未加盖公司公章为由否定合同的效力,只要结合合同履行过程确认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未对合同的生效有特殊的约定,也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等例外情形的,应认定合同有效。

风险提示影响合同生效的原因主要有合同是否存在法定无效事由、法定或约定的生效条件是否成就等。如合同约定了合同生效条件是必须由公司盖章确认,则已成立的合同必须在公司盖章确认后才会生效。

五、签订合同没有公司盖章,只有法人签字有效吗

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没有公司盖章,只有法人签字,如果合同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有效。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都是有效的、可以采用的签字方式,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当事人可自由选择上述签字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2]《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3]《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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