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
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10%乘以20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交通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10%乘以20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误工费=本人日工资乘以误工天数。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乘以需要护理的天数乘以护理人员人数。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天数。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乘以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对于受害者来说,就想要了解一下自己具体的赔偿方面的问题。这是需要根据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确定的,同时也需要根据所发生的伤残等级的严重程度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10%乘以20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交通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10%乘以20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误工费=本人日工资乘以误工天数。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乘以需要护理的天数乘以护理人员人数。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天数。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乘以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对于受害者来说,就想要了解一下自己具体的赔偿方面的问题。这是需要根据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确定的,同时也需要根据所发生的伤残等级的严重程度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
二、发生了交通事故,如何评定伤残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造成受害人伤残,需要进行鉴定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
2、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
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体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体伤残评定标准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
100%到第Ⅹ级,
10%,每级相差10%。在按照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后,保险公司或者是肇事者对受损害人的赔偿金额的计算,就按照评定的等级和当地具体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
四、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新标准是怎么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新标准是一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头面部损伤致、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胸部损伤致、腹部损伤致、肢体损伤致、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等等。
五、交通事故受伤残评定是怎么做的?
委托做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包括自行委托评定和申请法院委托评定两种。当事人可以在治疗终结后自行委托具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评定,然后再提起诉讼;也可以先起诉,再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