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多少钱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关于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我已经做出了详细的回答,希望你能够考虑一下。
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用是怎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用是需要由被执行人承担。目前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之下,是不需要缴纳申请费用的。这是在《行政强制法》当中所作出的要求。
三、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哪些材料,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申请书,还有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一般应当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四、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怎么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可采取如下措施
1、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2、侵犯名誉权案件执行措施。
3、报告财产令。
4、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5、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6、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7、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8、限制出境或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
9、限制高消费。
1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处罚 。拓展资料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本罪。 以下五种情形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五、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怎么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条件⒈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⒉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⒊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⒋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⒌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六、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用多少钱,申请强制执行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关于申请强制执行费用多少的问题,有以下回答:
1、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缴纳申请执行的费用,具体包括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两部分。
2、《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12、13条规定,申请执行等费用,由申请人在提出执行申请时预交。第24条规定,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最终负担。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引用法规
[1]《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第24条
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八、强制执行有哪些条件,法院可否强制执行
法律强制执行应满足的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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