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10-16 21:43:28
   
周小杰律师
周小杰律师
江西红源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解决方案
一、故意伤害罪构成犯罪的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故意伤害罪构成犯罪的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日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 (未遂)定罪量刑。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434条

二、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对农村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解答如下一、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因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宅基地,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以行政案件立案审理。法院主要审查土地管理部门在作出审批宅基地手续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因而,土地管理部门从实体处理到审批程序各个环节中,只要有违法的情形存在,人民法院就应撤销宅基地使用执照或责令土地管理部门重新作出审批。对于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的宅基地属他人承包地、自留地,侵犯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受案后,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所审批的宅基地是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无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有无考虑土地承包权三十年不变的规定等具体情况,作出撤销或者维持审批文件的判决。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对于能够确认村民建房未经审批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的非法用地建房,并且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如影响邻人房屋通风、采光、通行等情况的,人民法院既可以作出排除妨碍、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民事判决,也可以中止诉讼,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退出土地的处罚决定。人民法院在审理非法建筑物买卖、确权等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只能裁决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不宜明确非法建筑物的所有权归属。二、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村民争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的目的是为了多占地皮、扩大墙院、堆放杂物等。对这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则可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以行政案件受理。土地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要求占地者退出土地、排除妨碍,法院则应以民事案件受理,对当事人因争占空闲土地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人民法院应根据具体案情处理。三、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案件村民根据各自利益的需要,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纠纷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要指出双方行为的违法性,同时可以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建房手续,收回宅基地。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盖好房屋,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可以在征得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责令双方变更宅基地登记。四、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案件不适当使用宅基地而影响相邻关系的,如在同一规划线上,后盖的房屋宅基地基垫比先盖的房屋宅基地高一些,造成雨水和生活用水向邻人宅基地流淌,或后盖的房屋和设施影响相邻人房屋通风、采光、滴水、危及他人房屋安全,或在不适当地点建造厕所影响环境卫生、或擅自堵塞通道、截断自然水流等情况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应本着依法、合理的精神妥善予以处理,确实给邻人造成损害的,应责令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五、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对一宗宅基地可由两个以上村民共同使用,具有共同使用权,共有土地使用面积可以在共有人之间分摊。对于共同使用的宅基地在未经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使用引发纠纷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查明一方在建房时,对方明知而未提出异议的,可在不妨碍他人和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判令占有人继续使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与他人合资建房后发生的房屋产权纠纷,因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处理时应先征求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如主管部门批准双方共同使用宅基地的,可以判决明确各自的房屋产权;如主管部门不批准双方共同使用该宅基地的,可以明确对房屋各自的份额后,判决房屋产权给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六、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案件对于未经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界址有争议、四至不明而引发矛盾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到当地政府申请处理。当事人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法院应以行政案件立案处理。对经过统一规划和确权的宅基地因界址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以民事案件直接受理,查明土地使用证上的四至是否明确,长、宽、面积等数据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除四至确实被移动外,应以四至为准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如果争议一方土地使用证上所载明的面积与实际情况相符,另一方不相符或提供不出土地使用证的,人民法院应将该宅基地处理给实际情况与土地使用证相符的一方使用。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2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最快5秒响应
继续阅读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28

大家都在问

查询上海浦东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沪0115民初33890 王雨昕
王雨昕 的回答
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律师团队能够提供法律服务。您有需求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律师您好,本人患有强直性脊柱炎,因2ol7年骨折手术,于2ol8年,2o2o年两次入住长沙湘雅附***脊柱外科,2018年入院为Tl2骨折处疼痛而来,检查为强直性脊柱炎,Tl2骨折术后,双腿股骨头坏***,等第,医生说病情***分严重,需要分期手术,更换股骨头,费用相当高,当时我就纳闷,我是T12骨折处疼痛,为什么又要换股骨头,于是没同意,医院就取消了手术,至今我的股骨头还是好好的,没有什么不适,2〇2o年还是T12处骨折疼痛来医院,当时医生说,你这个病,做了手术后,对你的生活质量有很大提高,有98%的把握,于是同意手术,于2o2〇年***月七号实施腰椎截骨矫型手术,术后就瘫痪了,至今生活无法自理,大小便失禁,头背总是向后反,离开助行器寸步难移,而且走***步,痛***下,肚子与下身阴茎绷得铁紧,而且变了型,完全丧失功能,疼痛,麻木,肿胀,僵硬,无时无刻都在折磨我,生不如***,人才两空,我请律师邦邦我打赢这场官司 刘治海
刘治海 的回答
首先保存相关证据,如医疗材料,发票等, 要委托鉴定机构做个手术与伤情相关联的鉴定。再申请调查证据。
我想问下,派出所民警出警时没有穿警服和没戴工作证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听律
听律 的回答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条,民警在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等调查取证工作
邓丹娜
邓丹娜 的回答
开警车着警服是公安机关内部管理限定。法院与公安不是一个系统,他人也无要求必须着警服。当然,警车原则上
我是***名男大学生,学校***个男生总是找事,我也***直没在意,但是经常找事,我朋友看不下去和找事的那个男生打起来了,对方也还手了,结果那个找事的男生找了个有监控的地方躺地下,现在说要去医院检查讹我朋友钱,我朋友准备当***不想闹大,怎么解决找事男生的问题 徐同亮
徐同亮 的回答
第一百零一条限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
职业打假人给人打马赛克,却又把人的脸露出来,抖音举报多次下架,对方仍旧上传视频 王雨昕
王雨昕 的回答
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律师团队能够提供法律服务。您有需求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上***家**做消防讲师的嘛,就是***边给企业单位做消防培训,***边销售消防器材的,现在问题就是有***个企业的老板拿了器材而没有付款,现在我也从那家**离职了,但**却以那个老板没有付款的借口拖欠我***分工资,说是等那个老板付款了才可以给我结清,请问这合理嘛? 李海花
李海花 的回答
您好,我是广州李海花律师,我的联系电话,微信176****6172,您可以联系我沟通。
以虚假合作为由虚夸投资金额骗取他人近******万元现金属于诈骗违法吗 罗宇
罗宇 的回答
您好,是否涉嫌诈骗需要结合案件全部情况综合认定。您可以准备好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卖方卖给我的货,是用自来水充当化学原料,被发现了,对方是大**,怀疑这个是人员的私下行为,我能要求查对方**的出货记录和打款记录吗? 潘启余
潘启余 的回答
涉案金额达到多少?建议你先去报案,如果不能作为刑事案件处置,还能够以民事纷争提诉讼讼。
今年9月份,家人和某**交付了定金10000元,未签订相关合同,是微信沟通,微信沟通记录是确定定金***万元,未表明不退。现发现正式合同过于苛刻,打算不合作了,想要退回定金***万元,但是该**不愿意,请问怎么处理 黄芳雷
黄芳雷 的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首先,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合同签订时交付定金,定金交付后合同生效”,那么合
以前谈的对象因为他以前经常殴打我,所以分手了。之后他偷照我的照片,发网上骂我 发我的视频能起诉吗? 成蓓蓓
成蓓蓓 的回答
请询问者发送红包进行法律答复评价。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你所述事实为《著作权法》第三条,电影
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本地在线律师

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

城市律师
分类律师
展开全部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