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者死亡,遗产无人继承,债务人离世无遗产,如何处理?
1、如果债权人碰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债权人可从债务人的遗产中获得清偿。因为《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债务人死后遗产被分割的,尤其继承人偿还。如果债务人的遗产已经分割了,债权人则可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按各自继承财产的比例清偿债务。清偿同样以遗产实际价值部分为限,各个继承人也可以自愿偿还。
3、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可向死者的配偶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适用该法律的前提是债务人举债是其配偶合意或者该笔债务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现实生活中,对于一方举债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则毫无办法,债权人对此很难举证,造成很多共同债务无法认定。但是债权人可以通过要求债务人夫妻共同签字来确认债务人夫妻是否合意举债
二、债务人去世后,如何处理未偿还的债务
欠债人死亡的,债务由以下人员偿还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三、死亡后未偿还的债务处理规定
律师解答
人死了,欠的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
如果债务人死亡,则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了遗产但是拒绝偿还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四、债务人去世后,债务责任如何追究?
您好!关于“债务人死了后,债务人会追究债务人的责任吗”的回复如下你好,那个债务人的债务人同意吗,关键问题是,债务人负有展行其合同债务的义务,包括单独债务人、连带债务人、不可分债务人、保证债务人。但债务人展行时是否要求具有行为能力,依履行行为性质决定。展行行为是事实行为时,不要求债务人有行为能力;是法律行为时,则必英具有行为能力。除此以外,如果债务的履行需要债务人通过移转财产权利来进行,则债务人应享有对该财产的处分权。另外,债务人可以使用履行辅助人行债务。在给付为法律行为时,可委托代理人作出。因此,履行债务人和债务人的代理人也可纳入债务人的范畴。
五、"讨债过程中债务人死了后续处理及法律建议"
(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一方即获得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的限制。主要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即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应当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如约定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当用死亡方的其他遗产予以偿还。
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可以用死亡一方的其他遗产清偿,比方说死亡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3、生存一方求偿权的行使以死亡一方的全部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除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以外,生存一方的求偿权将不能实现。(二)属于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主张权利。若遗产已经被分割,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像碰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债权人可从债务人的遗产中获得清偿。因为《民法典》第116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债务人的遗产已经分割了,债权人则可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按各自继承财产的比例清偿债务。(三)属于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的连带责任及追偿权】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1]《民法典》 第1163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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