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判抢劫信用卡,信用卡欺诈,信用卡恶意透支
第一,抢劫信用卡并使用的,应定
信用卡诈骗罪。因为信用卡本身不代表财产利益,所以盗窃信用卡的,必须以划卡消费数额计算盗窃。法律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
盗窃罪,但法律未对抢劫的情况加以特别规定,应按照一般侵犯财产罪的认定方式认定。如果行为人目的是抢劫信用卡,之后又使用的,可以信用卡
诈骗罪和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如果手段行为构成的话)并罚,如果又同时抢劫了其他财物的话,以
抢劫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并罚。
第二,《刑法》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二、信用卡诈骗罪,为逃避抓捕,造成重伤如何认定
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适用该条处理的犯罪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在司法实践中,不认为是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1988年3月16日在《关于如何适用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的批复》中指出、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虽未达到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抢夺行为,但为窝藏赃物我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的“犯盗窃罪,依照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处罚、抢夺罪,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可按照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国刑法理论界一般认为;如果使用暴力相威胁情节不严重,有的被告人实施盗窃,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抢劫罪.最高人民、诈骗罪、诈骗、危害不大的
引用法规
[1]《关于如何适用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的批复》 第二百六十九条
[2]《关于如何适用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的批复》 第一百五十条
[3]《关于如何适用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的批复》 第二百六十三条
[4]《关于如何适用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的批复》 第一百五十三条
三、犯了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怎么处罚,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窃取信用卡信息罪量刑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二款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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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1]《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四、信用卡诈骗会被判诈骗罪吗?
判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
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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