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不还银行贷款,法人需承担责任吗
企业还不了银行贷款,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恶意拖欠银行贷款,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49条
二、企业不还银行贷款,法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1、企业还不了银行贷款,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恶意拖欠银行贷款,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3、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49条
三、如果公司贷款还不上,法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没钱出资需要的责任如下
1、按照《公司法》解释3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部门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作为名义上的股东,依然是存在要偿还贷款的法律责任。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四、公司欠银行贷款,法定代表人、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会坐牢吗牢吗?
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是否有连带偿还责任,,分为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二、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这里所说的无限偿还责任,指的是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还企业的债务,就会追加到股东的个人资产,用于清偿企业的债务。
三、担保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有时候虽然以企业的名义贷的款,但是贷款机构会追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那就必须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起偿还的责任。
引用法规
[1]《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不能按时还上银行贷款,法人需承担责任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