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鉴定有时效限制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事故鉴定有时效限制,一般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听律网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二、鉴定医疗事故有时效限制吗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
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有时效限制吗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效会受到限制,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一、医疗事故诉讼手续
医疗事故诉讼手续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从开始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时起到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若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医疗过错受理的步骤是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步骤
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步骤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医疗事故多久能起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
四、保外就医时间有限制的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下面我将针对保外就医时间有限制的问题,作简要分析如下
根据罪犯病情决定保外就医时间为半年或一年。
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和《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规定,对身患疾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根据罪犯病情决定保外就医的时间为半年或一年。期满前,原监狱、看守所应派员进行考察或调查,如果病情基本痊愈的,应及时收监执行。如果病情尚未好转,需要继续治疗的,要依法办理延长保外就医手续,每次可以延长半年至一年。
在实际的工作中,对于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及时收监的规定存在较大的漏洞。一些地方由于监狱、看守所未认真考察,而地方司法机关中又存在监督不力和互相推诿的情况,以致于保外就医罪犯期满没有及时收监执行,长期滞留于社会的情况突出。有的或出现因未及时收监执行而重新犯罪的情况,给社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
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引用法规
[1]《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 第二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事故鉴定有时效限制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